| 跟左余慧賢一排 正努力學習欣賞之道 做人處事 要踩一樣野好易 欣賞就有唔少學問 簡單D講 你寫一堆野俾我 我都要先欣賞你肯付出過"寫野"呢個努力 無論結果係廢話定係佳作 呢個係我既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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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你還未明白 當不用為五斗米折腰時 如果連少少抗爭都唔識做 枉你話自己係SOCI 人 如果世上多幾個你呢種人 世上的仆街就有福了 別拿我跟你相提並論 如果我係好似你的情況 唯有每天鳩剔兼鳩UP 忙時得病 直至離開為止 有緣也不再會 有誰可以奈得我何? 對付賤人+無恥企業 要事事關心還是事事旦旦? 隨你喜歡 你愛怎樣就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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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安娜﹕微調方案的研究理據 在哪裏﹖ 在5月29日提交立法會的《微調中學教學語言》文件中,政府提出的所謂理據,仍然是祭出家長的期望、商家的要求,這是教育嗎﹖根本沒有研究基礎,在沒有真正的研究之前,便走回頭路,走回2000年之前曾經經過研究才反對的教學語言政策,正如香港大學副校長徐碧美所說「政府基於什麼數據走回10年前的路?」,此一時彼一時,難怪中中聯會指其乃「以政治解決教育問題」。 何謂社會最大利益理據何在? 學生的英語能力是否足以應付用英語教學是關鍵,在5月29日提交立法會的《微調中學教學語言》文件中,當局指出「要有效以第二語言學習,學生必須有較強的學習動機和能力,才能克服語言障礙。2004年進行的研究顯示,香港有不超過40%的中一學生能以英語學習。儘管如此,由於我們致力提升小學生的英語水平,預計小學生的英語水平會有所改善,因此,我們稍後或會檢討學生能力這個條件」。所謂「預計」、「稍後或會」都在說明研究仍未有結果,甚至未研究,可是微調政策卻已決定推行了。強調製造英語語境(language context),卻忽視適齡學童人口減少導致的惡性競爭的社會語境(social context),在一個家長對英語趨之若鶩、商家唯英語是尚的大環境下,急就章地趁勢推出政策,這是否一種漠視教育理想的政治考慮?孫明揚局長強調最重要是顧及社會最大利益,敢問何謂社會最大利益,理據何在?所謂方向正確,究竟是朝着什麼方向?是朝着強調英語以抹煞母語教育的大方向嗎?這是肯定母語教學的成績嗎? 在不同文件中一再提出的只要有85%屬前列40%的學生,便可以用英語教學,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早在86年的教統會第二號報告書時已提及語文研究計劃,指出當時中三只有30%學生用英語教學時能有良好表現,在1989年的《檢討提高語文能力措施工作小組報告書》仍聲明只有30%學生有能力用英語學習,可是後來實行母語教學時政策又變了用全港的40%。在2003年,中文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蔡寶瓊透過分析相關的文獻,已指出所謂30%學生有能力用英語學習建基於研究的說法,只是一種現實的權宜方法(practical expediency),30%是明顯的過高的估計(gross overestimate),蔡文中更引用了1985年政府委託港大Brimer等所做的研究的報告中的說法,承認研究的限制之一是語文能力的截斷點(cut-off point)是有點武斷的選擇。更重要的是,教統會第二號報告書所根據的兩項由港大與政府所做的語文研究計劃,當中指出用英語教學,就算是最好的學生,也會在學習上有所犧牲,而不是過分樂觀地以為這些被選的學生能夠從英語教學中獲益,正如蔡文中受訪的幾個校長的看法,如果用英語教學,高層次的學習、公民教育、中國文化教育幾乎是不可能的,只能維持說教的、死記硬背的學習模式。 為何學習等於學習英語? 可是2009年的今天,孫明揚局長聲稱政府有意在數年後就學生能力進行研究,並因應進步情况再行調節方案,例如將「前列40%」學生放寬至60%甚至70%,進一步提升學生英語水平。 其實在1982年《國際顧問團報告書》中,提出可以考慮制定一個長期的計劃,以改變家長和僱主對使用中文作為教學語言的態度,「進行一項優待採用中文作為教學語言的學校的計劃,在資源上及學生畢業後的機會上都加以特別照顧(例如或者設立限額保證,使部分這些學校的學生得以繼續升學或進入政府機構工作)」。可是當局不但沒有如報告書的建議,採取措施改變家長與僱主的態度,反而借家長與僱主作為走回頭路的藉口。可悲的是,為何學習等於學習英語﹖教育等於英語教育?誠然,當局若能創造一個在語言上比較平衡的入讀大學的機會,便可逐步改變家長唯英中(將來是英語班)是尚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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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行 有兩樣野覺得幾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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